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事项。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7.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8.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处理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信访问题。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信访局有1个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鄂州市信访局为正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属市政府序列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接访办信科、案件督查科、网上信访科等4个职能科(室)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1个二级机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本年收入512.06万元,比上年增加43.82万元,增加9.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1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本年支出512.06万元,比上年增加43.82万元,增加9.6%。其中:基本支出380.56万元,占总支出的74.32%;项目支出131.50万元,占总支出的25.68%。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61万元,占本年支出8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2万元,占本年支出6.96%;医疗卫生支出33.28万元,占本年支出6.50%;住房保障支出27.55万元,占本年支出5.3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2026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57.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41.46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15.87万元。
(2)2026年项目支出比减少13.5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信访春节慰问金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60.48万元,比上年增加15.87万元,增加35.57%,增加主要是:按在职人数每人调增1万元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公务接待0.5,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0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59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3.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含餐补)30.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压缩年度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移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度、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主要原因是2026年本部门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6年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57.14%,主要原因:减少货物类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是用于文件资料印刷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末国有固定资产总额105.27万元;其中:占有房屋面积800平方米,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公务用车1辆,金额25.50万元;通用设备116件,金额68.88万元,家具99件,金额10.88万元。
预计2026年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无。
2026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信访专项”主要内容是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信访工作,及时通报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究改进工作;统筹协调我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活动,审议、决定复查复核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全国、全省和全市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保障驻京、赴汉专班正常开展工作,及时、稳妥处置群众来访。确保全年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2026年预算安排126.5万元,其中:12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确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及时组织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全年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
2.“法律顾问”主要内容是通过法律顾问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专业服务,有效应对单位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需求,成功处理重点法律事务,在风险控制、权益保障、决策支持、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取得可量化、可评估的显著成效,确保法律顾问经费投入产出比最优。2026年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6年全年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通过法律顾问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专业服务,有效应对单位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需求,成功处理重点法律事务,在风险控制、权益保障、决策支持、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取得可量化、可评估的显著成效,确保法律顾问经费投入产出比最优。统筹协调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活动。受理智慧信访系统网上投诉信访量、来信、来电访,全市信访总量持平,形势平稳可控。协调推动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3.“援疆对口社区帮扶”主要内容是联点共建社区及结对帮扶村工作经费,2026年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实施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共建活动,初步建立起高效顺畅的共建工作机制,在组织共建、产业共兴、服务共促、文明共创四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为总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使帮扶村(社区)居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情况见附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6年我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