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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信访局2022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23年07月28日   


 

2022年度市信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2年度,我局整体支出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总目标,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透明,支付进度及时并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三公”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工作完成率、工作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都达到了97.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不足,工会经费、创建国家典范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中心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预算足。

2.上级交办的摸排工作和应急处置类工作任务,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需要年度中间进行预算增加和调整。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022年度市信访局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能:

1.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4.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5.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处理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信访问题。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点工作任务

1.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进全市信访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年研究信访工作不少于4次;服务市领导阅信、接访、下访、包案工作,党政主要领导阅信每年每人不少于50件,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全年不少于4次,包案每人每年不少于2件。

3.规范办理信访事项。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信访事项责任单位群众参评率、满意率在全省不落后,按要求复查复核信访事项,运用中央和省解难资金化解积案入库率100%。

4.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进京越级上访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赴省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平稳可控

5.落实信访首访首办责任制。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稳步提升;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回复率达100%。

6.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防范回流,总体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7.加强来信来访综合分析和不稳定因素研判预警,超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因工作不当引起的极端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舆论负面炒作。

8.畅通信访渠道,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网上信访占比达60%以上,湖北智慧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市、区、乡镇三级全覆盖、全运用。推广网上信访移动客户端,建设视频信访系统,推动各地各部门开通领导信箱。

9.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大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督促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处化解信访事项,探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和信访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10.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事项按期办理回复率达100%,市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办理率达100%,市领导接待日批示交办件的督促办理回复率不低于95%,向地方和部门交办、督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办理回复率不低于95%。

11.及时完成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信访局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办理财务业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完成率、工作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都达到了97.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到北京非接待场所涉访为零,进京越级访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2.2%、64%,到市异常访同比下降60.5%,责任单位信访事项群众参评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85.5%、95.8%,有明显提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未发生因工作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案件和舆论负面炒作,在重大活动期间均实现“四个不发生”“两个为零”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信访机构及时受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7%,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及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5.8%,均高于省考核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基本支出

市信访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9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扶贫救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2.2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项目支出等。

2.“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25万元,2022年共公务接待6批次34人次。

(五)其他佐证材料

1.信访形势总体持续平稳趋好。全年到北京非接待场所涉访为零,进京越级访同比下降约70%,到市异常访同比下降60.5%,责任单位信访事项群众参评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85.5%、97.8%,有明显提升。

2.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成绩显著。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均实现了“四个不发生”“两个为零”目标,其中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总体成效全省市州第二位;党的二十大期间,总体成效全省第四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驻京办两次发来感谢信。

3.信访积案化解取得重大突破。在市委市政府坚持领导下,市信访局调动全市力量,打好了信访积案化解的持久战、攻坚战、大会战,2022年10月,269件中央级交办件如期清零,清零时间位居全省前列,我市是全省各市州中在2022年唯一无回流案的市州;2022年全省信访工作考核中,信访积案化解分值25分,我市得分24.8分,在全省市州中名列第二,我市信访积案化解总体成效处于全省市州前列。

4.基层基础建设明显提速。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达标改造推动年终于成功,市委常委会安排资金完成达标改造。区级矛调中心信访超市)纳入市委政法委主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内容各区均取得了重大进展,乡镇(街道)成立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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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项目绩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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