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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23年03月11日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市信访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以信访法治化为重点的“三个信访”制度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信访建设,全市信访总量保持平稳,进京越级访下降69%以上,赴省集体访明显下降,到市政府大门口缠访、闹访大幅下降,全市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在一系列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敏感时间节点均实现了“四个不发生”目标,法治信访进一步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两区一枢纽”建设作出了信访贡献。

    (一)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压实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适时调整,强调了“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局务(扩大)会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安排部署,开展各项活动。二是统筹安排部署。将法治信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局机关目标考核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内容,制发文件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局全年普法方案和法治建设计划,有序推进该项工作。三是激发工作动力。向市委法治办报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年普法工作责任。明确了各科室、每名党员干部的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全面修订修改完善全局干部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将法治建设作为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升法治意识。一是强化学习。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全年先后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活动10余次,反复学习《宪法》《信访工作条例》和党内法规等,组织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等,通过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观看纪录片等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当年均完成2400学分以上。二是大力宣传。在5月份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十个一”全面深入宣传《条例》(一是制定一套合适的宣传方案;二是提请市委常委会于5月23日专题研究一次;三是开展一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四是于4月8日在《鄂州日报》上全文刊登了《条例》;五是于6月23日邀请省信访局副局长程辉给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授《条例》;六是组建一个宣讲团开展宣讲,共宣讲12场次;七是印发宣传资料7万余份(册、张);八是印发倡仪书5万份;九是开展一次区委书记谈信访活动;十是解决了一批难题)。全年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三是送法下乡。与各区、市直各部门联合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与市司法局联合发放《倡议书》5万份;先后4次到挂点村、联系社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送宣传资料2000余张,宣传《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局法律顾问向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余人次。

(三)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法治精神,加大法治信访改革力度,规范信访工作基层基础业务;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依法推动市区两级441件领导包案,化解率有明显提升、269件国家级交办件如期清零。开展领导干部“敲家门、叩心门”活动和“百日接访”行动,治理进京越级访,全市全年进京越级访同比下降69.7%。连续聘请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柯国顺律师为法律顾问,多次指导信访事项的化解,出具意见书;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市领导接访下访、在市信访局坐班接访。二是开展法治建设创建。继续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梁子湖区2021年创建成功,2022年通过复审。在全市信访接待窗口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开展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培训市、区、乡镇信访干部,平时加强以会代训工作。三是做好其他相关工作。推进“八五”普法活动,开展了廉政法规“十进十建”活动、“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完成预定目标;认真负责地对市法治办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出具了意见;积极参与了市法治办组织的干部培训、业务会议、“12.4”宪法宣传日、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信访工作条例》及省实施细则的宣传仍需加大力度。二是个别信访人缠访闹访、实施违法信访行为时有发生。三是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的氛围仍需浓厚。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纳入全年信访工作要点、局机关综合目标和信访制度改革方案,纳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绩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依法治国工作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的相关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局全年普法方案和法治建设计划,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安排局办公室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集中政治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活动10余次。

2.发挥示范带动。亲自担任局机关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组长,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第一责任。带头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完成学分2400分以上。带头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十个一”措施走深走实,其中个人3次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宣讲《条例》、撰写心得体会在《湖北信访》上登载。亲自参与送法进村、到社区活动,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指导局法律顾问参与市领导接访下访和信访事项的化解。

3.注重督促检查。要求局办公室制定全局全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年普法工作责任,明确了各科室、每名党员干部的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将责任细化到个人。督促全局干部依《信访工作条例》及省实施细则开展信访工作,督促各级各单位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引导督促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突破政策和法律的底线。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开展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

1.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对全市信访干部《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增强全系统干部学深悟透践行能力。二是印制一批宣传资料,加强与市司法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向全社会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三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改革完善信访工作现行体制机制。

2.预期效果。一是信访干部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能力水平有明显提升。二是全社会对《信访工作条例》熟知进一步提升。三是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的整体氛围有较大提升。

3.完成时间。2023年10月底。

(二)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

1.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律师参与市领导和重大接访活动的力度,现场释法明理;安排律师在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坐班接访,配合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接待群众来访;重大信访事项的化解邀请律师全程参与,听取律师意见,出具法律文书。二是严格按《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做好接访、交办(转办)、督办、复查复核等工作。三是加大对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的监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群众的理性合法诉求,又不得突破政策法律的底线。

2.预期效果。一是在源头上防范信访事项的产生,在基层和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信访存量得到有效化解,信访增量明显减少。三是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化解后回流少、再次重复上访少。

3.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三)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1.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宣传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二是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化解信访问题,不得突破政策法律的底线红线。三是大力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信访积案化解、进京赴省越级访专项治理活动等,减少信访上行。四是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

2.预期效果。一是全市信访量“上大下小”、市级以上和区级及以下“倒三七”状况有转变。二是信访秩序持续改善,信访上行局面持续得到扭转,进京越级访、赴省集体访、市政府大门口非正常访持续下降。三是重大活动期间均实现“四个不发生”“两个为零”目标

    3.完成时间。2023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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