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下达鄂州市信访局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来访接待项目20万元,用于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确保敏感时段及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信访局根据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成立了绩效考评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制定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并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认真收集、整理了专项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等资料后,完成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市信访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全部资金用于用于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等项目,做到专项资金专帐管理,使用规范,档案清晰。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17年及时到位,完全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按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市信访局2017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来访接待项目支出经费19.2万元,主要用于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内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市信访局制定了相关制度,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资金主要用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来访接待。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7年,市信访局全国、全省“两会”、国庆节及党的重要会议期间国家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段,组织开展4次全市范围内督察活动,并组建2到4人工作专班进京、赴汉工作,时间67天,在北京、武汉值班,做好我市非正常上访人员接访、劝返、处置、稳控等工作;市接访中心接待群众集体上访249多批次、4086人次,在《鄂州日报》宣传信访制度法规3次,编印资料5000与份,聘请律师进信访大厅参与疑难信访案件协调,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统计,我市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敏感时段进京、赴省上访明显下降,得到各级充分肯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信访部门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2017年群众满意率97%,完成满意率95%的目标。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按时完成。市信访局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习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处理好,努力实现全市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最大的贡献。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二是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监督。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鄂州市信访局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来访接待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