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员登录入口
首 页
政务信息
信息公开
阳光信访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鄂州市信访局
>
其他问题
点击排行
Hot!
最近更新
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怎么办?
【字号:
大
中
小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5年11月25日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鄂州市信访局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象 技术支持 湖北翔天科技
联系电话:(0711)3859110 地址:鄂州市滨湖大道滨湖大厦一楼东侧。 鄂ICP备15019761号-1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