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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信访处理有什么规定?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5年11月25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 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规定: 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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