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上访人遇到问题就找人大,他们认为,人大是监督“一府两院”的,所以人大应当我为处理信访事项。
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理由是:(1)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有内容限定的,不是万事监督,您的诉求并不在监督的内容里;(2)人大监督是有监督范围的,不是包罗万象的监督,您的诉求不在监督的范围内;(3)人大的监督是有法定程序的,不是任何人随意提出一个问题就可以进入监督程序。
人大行使监督权是依法进行的,是有严格的法定界线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来进行的。通常上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与监督法的规定有相当的差距,所以不是人大不为您行使监督权,是没有法律依据使用人大监督权为您办理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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